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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金蓝领”示范性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6-19 15:43:30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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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人社函〔2023〕147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期间人才发展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充分发挥东西部协作机制作用,加快我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逐步缓解重点产业高技能人才紧缺形势,根据《宁夏“金蓝领”示范性培育计划实施方案》(宁人社函〔2023〕124号)规定,现就组织申报“金蓝领”示范性培育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金苗”培育项目(中青年高技能骨干人才深造研修项目)补助申报  
  (一)申报范围。全区企事业单位、技工院校、承建技能人才载体的职业院校。
  (二)申报对象。重点从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产业领域相关企事业单位中选派,优先从技工院校、承建技能人才载体的职业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荐高技能人才赴外培训。
近3年已参加公派留学“西部项目”“西部之光”、自治区青年人才赴外访学研修项目等资助人员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条件
    1.派出培训人员为技能岗位工作的在职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2.培训人员应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    
    3.培训期限为3-12个月,培训形式为全脱产学习,学历教育不包含在内。
    4.培训接收单位由派出单位自行对接,原则上为与宁夏签订合作协议的广东省、福建省、浙江省、江苏省、上海市等大中型科技创新型企业、制造类企业或行业领跑企业、知名技工院校、高职院校等。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派出单位公函、接收单位公函或深造协议;
    2.《自治区中青年高技能骨干人才深造研修补助申请表》(附件1)
    3.《自治区中青年高技能骨干人才深造研修补助汇总表》(附件2)。
    相关表格可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nxhrss.gov.cn/)网上办事/表格下载处下载。
    补贴标准为每人不超过3万元。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可用于赴外深造期间学杂费、访学进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各单位按照节约、合理原则申报经费。
    (五)申报程序。按照归口管理和属地原则,申报单位于9月30日前,中央驻宁单位和自治区属单位将申报材料报自治区主管部门,各市、县(区)报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名额分配见附件3);经过逐级审核同意,由自治区各主管部门、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后,于10月20日前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六)核准资助。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资格复核、会议审定、公示无异议的,发文公布,拨付补助经费,并报送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其它项目实施计划(见附件4)
    (一)“金匠”培育项目
    1.宁夏高技能领军人才国情区情研修班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另行发文通知。
    2.宁夏新业态新职业(民宿管家)技能人才培训班、宁夏“六特”产业(葡萄酒)高技能人才培训班分别由自治区文化旅游厅、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园区管委会组织实施,会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培训通知,确保培训对象、过程、效果与培养目标保持一致。
    (二)“金雁”培育项目
    宁夏技能人才培养学校校长“三全育人”培训班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另行发文通知。
    (三)“金师”培育项目
    宁夏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骨干教师培训班由银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方案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印发培训通知。
    (四)“金赛”培育项目  
    宁夏职业技能大赛获奖人员培训班由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方案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印发培训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积极宣传。各地要加大“金蓝领”示范性培育项目宣传力度,积极开展送政策进企业、园区、学校等,让好政策充分惠及各行业高技能人才。
    (二)精心组织。各地要将“金蓝领”示范性培育项目纳入地方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统筹安排,重点针对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推荐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同时,对申报情况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质量。
    (三)及时总结。各培养对象要认真总结培训所学,培训结束一周内每人形成不少于800字的培训总结交项目组织单位。“金匠”“金雁”“金师”“金赛”培训项目各组织实施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确定的培训时间、地点开展培训活动,培训结束后要及时从培训对象、培训地点、承办方、培训内容、过程管理、培训成效等方面总结项目实施情况,培训结束一个月内,将项目总结及相关实施材料汇编成册,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及方式: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人:张艳丽、陈朝辉  电话:0951-5099012、5099069
    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银川市人社局:0951—6888921
    石嘴山市人社局:0952—2012633
    吴忠市人社局:0953—2036378
    固原市人社局:0954—2075936
    中卫市人社局:0955—7063943
  
    附件:1.自治区中青年高技能骨干人才深造研修补助申请表
          2.自治区中青年高技能骨干人才深造研修补助汇总表
          3.自治区中青年高技能骨干人才深造研修项目名额分配表
          4.2023年度宁夏“金蓝领”示范性培育项目计划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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