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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4-15 09:05:19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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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人社函〔2022〕129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局属各单位,社保局:
    现将《2022年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普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普法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八五”普法的关键之年。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普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第九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深入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八五”普法工作落实,着力推进人社普法工作改革创新,扎实推进人社法治文化建设,全面加强人社法规政策宣传,为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围绕“六大”重点内容,持续加强普法宣传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系统干部教育总体规划,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适时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或培训。  
   (二)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持续在全系统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学宪法讲宪法”知识竞赛、宪法主题宣讲、“我和宪法”法治文化作品征集等活动。以现行宪法颁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学习深入人心。  
   (三)广泛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教育。结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的法治精神,把民法典普法融入群众日常生活、融入基层依法治理、融入人社法治实践,让民法典走进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常态化开展党内法规主题宣传教育。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认真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把学习党内法规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融入各单位法治教育、党课教育主题活动,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五)扎实学习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法律法规。把法治宣传教育与促进就业创业、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人才强国战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聚焦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大力宣传规范劳动用工、就业、职业培训、人力资源市场、新就业形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聚焦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宣传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基金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新政策;聚焦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人才队伍建设、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国有企事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聚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大力宣传劳动者劳动保护、权益保障、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六)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开展主题普法。着眼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平安宁夏建设等工作,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扫黑除恶、安全生产、防范诈骗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开展“保密法治宣传月”活动,增强系统干部保密法治意识。  
   二、围绕人社中心工作,严格落实普法责任
   (七)深入推进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严格执行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将“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重要内容。厅属相关业务部门在政策制定、发布,组织开展重大活动、专项检查、专项行动时,要把普法作为重要环节融入其中,明确普法内容、普法形式。  
   (八)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党组会前学法、专题会议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等制度。各单位每年组织会前学法不少于4次、法治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旁听案件审理不少于1次。  
   (九)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在行政处罚、执法检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信访处理、工伤认定等过程中,将矛盾化解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开展,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答疑解惑,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及时收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行政争议问题,适时邀请法院、行政司法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进行研讨。建立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工作机制,通过宁夏日报、宁夏法治微信平台、12333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把热点案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全民普法公开课。  
   (十)推动公众参与政策制定。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制度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提高公众参与度,不断增强人社政策的知晓度。文件公布后,通过制定宣传提纲、在线访谈、答记者问、政策解读等方式,将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内容及时公布,增强人社政策的理解力。  
   三、丰富普法宣传形式,推动人社法治文化建设
   (十一)筑牢传统媒体普法基础。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等大众传媒作用,编制服务指南、宣传手册,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例开展权威解读。利用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等设备,推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提升“12333”公益服务品质,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十二)抓好新技术普法创新运用。充分发挥“互联网 人社普法”作用,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借助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打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络宣传矩阵,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  
   (十三)以技能练兵比武为载体开展普法宣传。依托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在线学习平台,引导系统工作人员广泛参与,落实新进人员必学、新出政策必学。积极参加全国人社窗口单位技能比武活动,推动工作人员以比促练、以练促用。主动将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法治竞赛等与普法宣传工作有机结合,吸引社会公众学习运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策法规。  
   (十四)加强人社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法治人社”示范创建活动,着力打造法治专栏等文化阵地。积极参与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评选等活动,将优秀网络法治文艺作品进行推广应用,推动实现共建共享,引领法治文化融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工作。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高校毕业生、企业管理人员等不同群体特点,创作喜闻乐见的法治产品进行宣传、讲解。  
   四、强化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保障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年度普法活动计划,于2022年4月底前报区厅法规处备案,并确定一名普法联络员,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将普法宣传工作情况报送厅法规处(联系人:刘品,电话:0951-5099342,邮箱:nx5099076@163.com)。  
   (十六)压实普法责任。各单位要大力推行普法“四清单一办法”模式,完善普法责任制清单,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各普法责任单位在组织开展重大执法活动、专项检查、专项行动时,要把普法作为重要环节,对普法内容、普法形式、普法责任等作出具体部署;各级经办服务机构在提供公共服务时,要通过丰富多样的形式主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答疑解惑,切实履行普法责任。  
   (十七)加强普法保障。各单位要完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机构,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人财物保障,配齐配强法治工作人员力量,明确职责,保证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202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计划

相关解读:《2022年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普法工作要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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