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人社函〔2023〕133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开发区: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的意见》(宁党发〔2022〕6号)精神,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博士后工作分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宁人社发〔2023〕38号)要求,现将开展2023年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设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企业、科研院所、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以及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重点遴选支持自治区确定的重点产业、重点领域或承担国家、自治区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点学科建设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申报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所有基本条件和至少一项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近两年连续盈利;
(2)设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
(3)拥有一定数量研发团队,有创新性的科研项目;
(4)建立了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制度,人才引进培养上有一定基础;
(5)能为博士后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2.推荐条件
(1)建有国家或自治区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高端智库等科研创新平台。
(2)近5年荣获国家级科技奖励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3)省级及以上创新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新型研发机构。
(4)近五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
(5)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六新六特六优”产业中具有较高成长型的科技型企业以及由科技型企业家或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办,且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的企业。
(6)获得国家或自治区监管机构、行业协会较高评级或企业资质,整体技术水平或重点科研领域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具有行业示范性和带动性作用。
(7)能够充分体现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企事业单位。
(8)自治区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须有三家以上符合申报条件的园区内单位同时申请设立园区分站)。
三、申报数量
遵循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优中选优的原则,各行业、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申报。原则上,银川市推荐5个,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各推荐3个,自治区属企事业单位、中央驻宁企事业单位可各推荐1个。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开发区、产业园区填写《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提供佐证材料,按照属地或归口管理原则,于8月30日前报所在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佐证材料包括申报条件(含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和《申报表》中涉及到的企业资质、经营业绩、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有关代表性证明材料,不超过20页,与《申报表》一并装订成册(加封面、目录,a4纸打印,左侧双面胶装装订,一式两份)。
(二)初核。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人才办,或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拟推荐意见,形成书面推荐报告,填写《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2),连同申报材料于9月30日前报送至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审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性审查,组织专家评议、实地核查,提出拟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意见,经厅党组会议审定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自治区党委人才办备案。
(四)公布。对确定设立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自治区党委人才办发文公布,授予“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牌匾,并按规定拨付资助。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实施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是规范加强博士后工作的重要举措,旨在更好发挥博士后平台聚集培养优秀青年人才的重要作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建设工作,突出“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发展和重要领域、重大项目、重点学科建设需要,加强组织,广泛动员,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二)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大力宣传博士后制度在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强青年人才培养、推动科技创新中的平台作用,促使全社会进一步加深对博士后制度的认识,增强推动博士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严格审核。各申报单位要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各地级市和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要仔细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电话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白宁平 葛承凯
电 话:0951-5099010(传真) 5099256
邮 箱:2016610@163.com
附件:1.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
2.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推荐申报汇总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